•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有关事项的通告(2022年第21号)

    发布时间 :2022-04-12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 :204

    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2022年第28号)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已经发布 ,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。为做好《规范》实施工作 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:
      一 、做好新旧制度文件衔接工作
      自2022年5月1日起 ,尚未通过伦理审查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 ,应当按照《规范》进行调整后开展临床试验 ;对于已经通过首次伦理审查的项目 ,可以按照原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。
      二 、 同步执行相关范本要求
      为配合《规范》实施 ,进一步指导临床试验开展 ,配套发布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范本》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范本》《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方案范本》《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报告范本》《医疗器械/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范本》《医疗器械/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基本文件目录》(附件1-6) ,与《规范》同步实施 。
      三 、 积极推进《规范》实施工作
     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《规范》的宣贯培训工作 ,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办者和临床试验机构落实《规范》要求 ,提高临床试验质量 ,确保临床试验过程规范 ,结果真实 、准确 、完整和可追溯 。


      特此通告 。
      
      附件 :1.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范本
         2.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范本
         3.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方案范本
         4.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报告范本
         5.医疗器械/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范本
         6.医疗器械/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基本文件目录


  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1号通告文件1.docx

  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1号通告文件2.doc

  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1号通告文件3.doc

  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1号通告文件4.doc

  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1号通告文件5.doc

  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1号通告文件6.doc


    010-577938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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